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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低工资至少两年一调补助、公积金等不计入内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8-06-27 11:04 {{clickNum}}

  《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加班补助、高温津贴等五类“福利”将不计入“最低工资”中,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最高或接到2万元罚单。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将加班加点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等计入最低工资,致使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五类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的支付项目,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交通、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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