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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51952元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8-06-27 11:02 {{clickNum}}

  昨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以 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51952元,比去年增长约5566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下线为4%。也就是说今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导线约为51952元,下线不能少于48241.44元。

  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增长额度在9277元到5566元之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最低增长约1855元,最高增长约5566元;而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约1855元;而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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