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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持整体10%增幅不变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8-06-27 11:02 {{clickNum}}

  如果您在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2014年起养老金每月将增加110元(不含工龄补助),年满80周岁则每月增加130元(不含工龄补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达通知,从2014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记者获悉,相对去年而言,今年的调整方案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保持整体10%的增幅不变,但为更好地体现公平,重点向缴费年限长、年龄较大者倾斜。

  据通知,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

  工龄补助: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3元(去年为1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在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去年为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去年为40元)。

  据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遵循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权益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并综合考虑物价和生活成本、财力等因素,适度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目前,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抓紧落实省政府的要求,确保及时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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