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App(安卓) App(苹果)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广东韶关发企业工资指导线向工资低职工倾斜

转载 劳动法苑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8-06-27 11:02 {{clickNum}}

  笔者从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了韶关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鼓励和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今年韶关企业调整工资的指导基准线为10.5%,上线即警戒线为16%,下线为4%。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行业工资指导线,主要涉及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及金融业等,其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是今年新增加的行业。从指导线来看,建筑行业的工资增长基准线较高,达到14%,其余按顺序分别是制造业12%,住宅和餐饮业12%,批发和零售业10.5%,金融业 4%。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和用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2013年度整体工资调整指导线增幅较2011年发布的15%有所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韶关市人社部门还对垄断性行业、企业提薪作出了限制,强调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同时,强调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倾斜。 

顶部